索引号 11341702MB1919991Q/202404-00042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宁国市医保局 发文日期 2024-04-17 09:55
发布文号 关键词 部门项目
信息来源 宁国市医保局 主题导航 卫生、体育
信息名称 2023年宁国市城乡居民医保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内容概述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2023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及《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84号)等文件要求,强化资金使用绩效意识,切实提高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

2023年宁国市城乡居民医保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及《财政部 国家医保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84号)等文件要求,强化资金使用绩效意识,切实提高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

2023年各级财政下拨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共计为16312.59万元,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皖财社〔2022〕1388号)文件下达城乡居民医保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676万元,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皖财社〔2023〕162号)文件下达城乡居民医保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038万元,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皖财社〔2023〕1023号)文件预拨2023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1567元,并同步结算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33万元及369万元,县级财政补助资金为1633.59万元。

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并实现了市级统筹管理;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基金安全监管,抓好绩效运行监控和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全年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度目标:1.巩固参保率,常住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2.稳步提高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0%以上;3.实现基金收支平衡。绩效指标: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10项,三级指标28项。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分为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3年下达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16312.59万元(中央、省级、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分别为10010万元、4669万元、1633.5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6312.5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各级财政下达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已全部进入宣城市级财政专户。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分账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资金支出严格履行了审核、复核和审批手续,每月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申请,由财政部门审批拨付资金。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会制度,按照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医疗待遇,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基金使用合规,确保了专款专用,已实现市级统筹,基金监管有效,成立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基金监管综合能力全面提升。

3.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市级财政局及时将补助资金全额划入城乡医保市级统筹财政专户,计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财政补贴收入,用于支付城乡居民医疗待遇。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收入为14679万元,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我市基本实现了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我市按照应保尽保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纳入参保范围,常住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率达96.55%。各级财政对所有参保人员的补助标准达到640元/人。稳步提高了参保人员待遇水平,有效减轻了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3.32%。参保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当年基金收入2.59亿元,基金支出2.22亿元,实现当年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依据

依据党中央和国务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进行决策,自评得分4分;决策符合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资金管理办法,自评得分2分。

2)决策过程

决策程序合规完整,自评得分2分。

3)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设置科学,自评得分4分;绩效目标分解细化,自评得分2分。

4)资金分配

按规定时限分配下达资金,自评得分5分;资金分配合理,自评得分4分。

2.过程管理

1)资金管理

基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自评得分3分;做实市级统筹,自评得分2分;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基金监管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31 号)要求,压紧压实医保部门基金监管主体责任,持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医保基金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基金监管综合能力,自评得分3分。

2)组织管理

根据《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进行协议管理、考核、动态管理等工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严格监管,自评得分3分;医保信息数据及时准确,自评得分2分;医保基金统计、基金报表上报准确完整、及时有效,自评得分3分;全面实现绩效管理,自评得分4分。

3.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2023年参保人数为255310人,自评得分5分;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达到省定标准值,为96.55%,自评得分5分;财政补助标准为640元,自评得分3分。参保居民个人缴费达到国家标准350元/人,自评得分3分。

2)质量指标

重复参保人数0人,自评得分4分;虚报参保人数0人,自评得分4分;参保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73.32%,自评得分3分;参保人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为60.12%,自评得分3分;我市已实行DRG支付方式改革,初有成效,住院费用按项目付费占比逐步下降,自评得分2分;住院支付实行按病种(DRG)等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推开,自评得分5分;普遍开展门诊统筹,根据省市医保相关文件落实相关政策,自评得分4分;基金滚存结余可支付月数为4个月,自评得分3分。

3)时效指标

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率为100%,自评得分3分。

4.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参保对象满意度为90%以上,自评得分10分。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基金滚存结余可支付月数为4个月,自评得分2分。基金累计结余偏小是普遍现象,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按人头总额预算付费后,每年基金基本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短期内改变基本不可能实现。另因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参保群众渴望得到更好的医疗条件,外转率增加以及新的医疗技术应用,导致医疗费用激增,加重了医保基金的支出压力。医保基金运行仍面临较大风险与挑战。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管力度,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强化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我市进一步掌握了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了资金管理经验,提高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管理,健全、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和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绩效自评报告完成后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灵活运用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指导,使基金执行更加平稳有效。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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