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734/202404-00115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4-04-30 10:03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关于开展2023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徐盼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人解读
信息来源 宁国市住建局 主题导航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23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徐盼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内容概述 2024年4月29日,宁国市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建办〔2024〕21号,现将该政策解读如下:一、文件出台背景2024年宣城市住建局印发《宣城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房〔2024〕21号)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制,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宣城市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本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徐盼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2024年4月29日,宁国市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建办〔2024〕21号,现将该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4年宣城市住建局印发《宣城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房〔2024〕21号)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制,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宣城市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本通知。

二、起草过程

2024年,我局组织人员起草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初稿,并组织相关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协会及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了多轮讨论,2024年4月8-412日书面征求了物业管理协会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5,采纳3,未采纳2条;2024年4月22-4月26日通过物业管理协会公开征求物业服务企业意见,在吸收有关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反复修改完善后于2024年4月29日签发

三、起草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物业管理条例》

(三)《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

(五)《宣城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房〔2024〕21号)

四、文件主要内容

(一)企业基本信息(60分),企业完成真实、完整的人员信息、服务项目信息、分支机构信息,经审计过的上年度财务报告等,获得基础分60分;

(二)良好行为信息(70分),其中企业部分(55分)、项目经理部分(15分),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取得市级表彰、创新物业服务模式,推进智慧化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成立党组织的根据单项内容进行加分。物业服务企业逐条对照对符合加分项的填写具体信息,提供支撑材料,经审核通过予以加分;

(三)不良行为信息(128分),不良行为信息实行扣分制,其中企业部分(113分)项目经理部分(15分),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被行政处罚、官方新闻媒体负面报道、物业服务信息未公开等行为根据单项内容进行扣分,住建局向相关市直单位、街道(社区)征集物业企业不良行为信息,有不良行为的对照相应内容就行扣分;

(四)实现一票否决,对骗取、挪用或侵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物业服务招投标中,以不正当手段扰乱招投标秩序、承接物业时未按规定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等进行查验及对相关资料核对接收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五、结果运用

“对于信用为A、B、C、D级的企业,我们将进行差异化监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估实行动态管理,信用评价周期为1年。依据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为A、B级的企业将优先推荐参加物业招标,信用评价为C、D级的企业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从而促进企业转变经营理念,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助推物业行业良性发展,挖掘出一批有品牌、重品质、讲诚信的优质企业。

解读部门:宁国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人:徐

解读人职务: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联系方式:0563-4029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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