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394647658C/202406-00080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13 11:5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办事指南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主题导航 | 卫生、体育 |
信息名称 |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初审)办事指南 | 内容概述 | 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2017年7月1日起施行)。2.《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原卫生部令第 52 号)。
3.《安徽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 资格考核考试工作方案》(卫中医药秘〔2011〕68 号)。
二、服务要求: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公开。
三、服务机构信息
单位:宁国市卫生健康委
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健康大楼
办理科室:中医药管理科(7楼728室)
联系电话:4037160
工作时间: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开展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考核报名期限要求进行受理,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四、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五、申报材料: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2 张;
4.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
5.两名以上当地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同时附证明人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和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服务项目和内容:
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在《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签署审核意见。
七、服务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向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
2.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后在 《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3.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并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4.审核不合格的,在 15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投诉举报电话: 0563-4037810
网上投诉邮箱: ngswjw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