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405-00029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05-27 15:12
发布文号 宁政办秘〔2024〕34 号 关键词 2024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信息来源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根据《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要求,经市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4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按照以下要求抓好落实:一、对列入计划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起草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起草质量和进度。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派出机构:
  根据《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宣城市人民政 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 (修订)的通知》要求,经市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 议通过,现将2024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按照以下要求抓好落实:
  一、对列入计划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起草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起草质量和进度。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经责任单位集体讨论审定, 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后报送市司法局审核。
  二、各单位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三、规范性文件起草的责任单位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对合理的意见应当予以采纳。对意见分歧较大的内容,应当在上报草案时予以说明。文件草案涉及其他部门的,须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未经征求意见的不得上报审查。
  四、规范性文件起草的责任单位在草案报送审核时,应一并向市司法局报送规范性文件草案、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依据和征求社会公众、相关部门意见、会议记录等材料,如有必要,还应提供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材料。
  五、规范性文件起草的责任单位应按照计划要求完成起草任务。市司法局要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职责,对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工作要加强指导督促。
  未列入计划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予制定。 因工作需要急需出台,但未列入计划的规范性文件,须向市政府书面提出补充立项申请,并说明理由,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按有关程序制定。

  附件:1. 宁国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2. 宁国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补充立项申报表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

  附件 1
宁国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序号

报送单位

拟文名称

上位法依

修订或新制定

备注

1

卫健委

《宁国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

《安徽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

新制定

已印

2

人社局

《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

修订

已印

3

水库移民服务中心

《安徽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办法》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新制定

已印

4

财政局

《关于印发宁国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办法(修订)的通知》

省委金融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再次反2024年为企优环境季度分析评议指标的函》

修订

已印

5

财政局

《宁国市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办法》

《安徽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修订

6

财政局

《关于印发加强宁国市加快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构建域内多层次市场体系,激励、引导更多优质拟上市企业加快上市步伐。

修订

7

征管中心

《宁国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

修订

8

征管中心

《宁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

法》

修订

9

人社局

《宁国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修订


  附件 2
宁国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补充立项申报表

  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拟文标题

拟稿人及联系电话

分管领导及联系电话

计划送审时间

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简要说明(必要性、主要内容、所依据的上位法等)

市司法局初审意见

日(盖章)

分管市长审核意见

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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