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394647658C/202407-00001 | 组配分类 | 结果信息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08 11:5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结果信息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主题导航 | 卫生、体育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卫健委2024年7月份行政处罚事项办理情况一览表(第一批) | 内容概述 |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公示截止期处罚机关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来源单位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示期限地方编码数据更新时间戳信息项名称处罚名称宁国市宁新安精神病专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及非法人组织91341881MA2WKXCEX1李森峰身份证342522********1555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公示期限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信息项名称 | 处罚名称 |
宁国市宁新安精神病专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8 81MA2W KXCEX1 |
李森峰 | 身份证 | 342522 ****** **1555 |
宣宁卫医罚〔2024〕3号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1.未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规定对住院患者胡迪迪、方凡清填写病历;2.安排临床内科医生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为5名门诊患者开展牙髓炎、沙眼、皮疹等疾病诊疗活动,共收费478.95元。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478.95元,3.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 3 | 0.047895 | 2024/07/02 | 2099/12/31 | 2025/07/02 |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113417 023946 47658C |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113417 023946 47658C |
一年 | 341881 | 2024/07/03 | 宁国市宁新安精神病专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填写病历案 | 行政处罚 | |||
周以勤 | 自然人 | 身份证 | 342524 ****** **2614 |
宣宁卫医罚〔2024〕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 在宁国宁新安精神病专科医院于4月10日至4月22日期间为门诊就诊患者诊治牙髓炎、沙眼、皮疹等疾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 警告;罚款 | 1.警告,2.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 1 | 2024/07/02 | 2099/12/31 | 2025/07/02 |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113417 023946 47658C |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113417 023946 47658C |
一年 | 341881 | 2024/07/03 | 周以勤超范围执业案 | 行政处罚 | ||||||
宁国市胡乐镇卫生院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123417 027284 90014D |
王慧华 | 身份证 | 342524 ****** **5617 |
宣宁卫放罚〔2024〕1号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 对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未对受检者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 | 警告;罚款 | 1.警告,2.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 0.2 | 2024/07/03 | 2099/12/31 | 2025/07/02 |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113417 023946 47658C |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113417 023946 47658C |
一年 | 341881 | 2024/07/03 | 宁国市胡乐镇卫生院未按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案 | 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