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44XF/202406-00009 | 组配分类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发布机构 | 竹峰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24-06-25 08:2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特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信息来源 | 竹峰街道办事处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来源和奖扶金标准 | 内容概述 | 一、政策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二、补贴对象:对女方年满49周岁,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对象到人;三、市、县级补贴标准:子女伤残9240元/人/年、子女死亡11520元/人/年;四、申领流程:个人申报、村乡县三级审核确认,每年2月底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五、咨询方式:竹峰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0563-4232016 |
一、政策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
二、补贴对象:对女方年满49周岁,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对象到人;
三、市、县级补贴标准:子女伤残9240元/人/年、子女死亡11520元/人/年;
四、申领流程:个人申报、村乡县三级审核确认,每年2月底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五、咨询方式:竹峰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 0563-42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