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730007167P/202406-0003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发文日期 2024-06-12 10:30
发布文号 宁数〔2024〕42号 关键词 部门文件
信息来源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推进外来人员政务服务优质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市直相关单位:现将《宁国市推进外来人员政务服务优质化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关于印发《宁国市推进外来人员政务服务优质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直相关单位:

现将《宁国市推进外来人员政务服务优质化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宁国市推进外来人员政务服务优质化改革实施方案

2024年6月12日

宁国市推进外来人员政务服务优质化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国办发〔2022〕3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满足外来人员在宁办事需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从需求侧场景应用出发,以使用者感受为导向,聚焦外来人口高频办事需求,推进外来人员政务服务优质化改革,实现“快办”“易办”“通办”。

二、实施举措

(一)推进户口迁移便利化。针对来宁务工及在宁常住群体,通过一站式迁移、全程网办、上门服务等方式,推动户籍迁入更加方便快捷。同时针对新宁国市民在创业就业、子女上学、困难帮扶等方面开展政策托举,不断促进外来人口融入宁国发展,提升在宁归属感。(责任单位:数据资源局、公安局、人社局、教体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

(二)推进入企服务常态化。定期组织开展政务服务部门联合入企活动,为企业及职工提供“上门服务”,收集外来人员关注度较高的beplay体育赢钱封号 ,以及办事过程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分批推出高频事项办事指南及问题答疑强化政策宣传,扩大外来人员对我市政务服务政策及办事流程知晓度。(责任单位:数据资源局,各窗口单位)

(三)推进跨省通办信息化。进一步推进“跨省通办”异地代收代办专窗建设提升窗口人员业务水平。依托现代信息技术,优化异地通办服务流程。积极学习先发地区经验做法,同步加强与外来人员输出地区跨区域交流,签订“跨省通办”合作协议,积极扩大跨省通办合作“朋友圈”。(责任单位:数据资源局,各窗口单位)

(四)推进帮办代办亲情化。设置外来人员帮办服务专员,统一收取需外来人员送达户籍地的办事材料,通过免费邮寄方式,推动申请材料和审批结果快递直达,降低外来人员办事成本,提升服务体验。(责任单位:数据资源局,各窗口单位)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外来人员政务服务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强化交流沟通,共同做好外来人员政务服务工作,确保落地见效。

(二)加强监督考核。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工作调度、跟踪督办等工作机制,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要建立健全监督评价机制,开展服务外来人员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有关结果纳入政务服务目标管理考核。要建立群众监督评价机制,开展外来人员政务服务工作满意度调查,科学运用评价结果。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级便民服务场所、各类宣传媒介,加大外来人员政务服务优化举措的宣传力度,同时创新宣传方式,做到精准推送,提高外来人员知晓度。注重总结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外来人员高频事项办事指南(第一批)
















外来人员高频事项办事指南(第一批)

序号

领域

事项名称

申请方式

受理条件及材料

咨询电话

1

就医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出/转入)

线上操作:登录“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线上操作转移/到医保综合窗口,由工作人员指导操作;线下操作:将转出地出具的参保凭证交至转入地医保窗口。

线上操作填报信息、无需材料;线下操作材料:
1.身份证/社保卡;
2.医保参保凭证。

0563-4033853 0563-4037662

2

费用报销(门诊/住院)

1.在宁缴存医保、外地就医:需先在宁国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外地缴存医保、在宁就医:在缴存地进行异地就医备案。2.备案后自动结算无需纸质材料报销。或携带纸质材料至缴存地医保窗口进行手动报销。

纸质报销材料:
1.身份证/社保卡;
2.就医材料(费用清单、住院记录、发票等);
3.银行卡。

0563-4033853 0563-4037662

3

养老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实行属地管理,申请人发生户籍变更后:进行养老保险关系迁入或迁出时,需在迁入地(新缴存地)社保管理部门提出转移申请。

1.身份证/社保卡;
2.居民户口簿。

0563-4012691

4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安徽省内参保转移:无需本人申请转移,系统自动归并。2.安徽省外参保转移:通过微信、支付宝、12333APP登录“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模块进行申请即可。(注:转入宁国前需先在宁国进行参保登记)

实行线上申请,无需纸质材料。线上申请时仅需填写转出地及转入地。

0563-4021532

5

住房

购房补贴办理

在宁国市房管窗口提交申请及材料。

在宁购房的非宁户籍人员,需提供材料:
1.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
2.家庭成员户口簿;
3.《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4.《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表》复印件;
5.购房契税完税证明复印件;
6.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7.购房人银行卡复印件;
8.购房补贴申请表。

政策咨询电话
0563-4033020

6

公积金

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

外地缴存公积金,本地购房,需根据缴存地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政策;
在宁缴存公积金,外地购房,可在公积金窗口申请异地购房提取(根据2018年出台政策,购房所在地需为户籍地或家属工作地)。

根据所购买一手房/二手房材料有差别。共性材料:
1.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
3.银行卡;
4.房屋交易合同。

0563-4036190

7

租房提取公积金

携带材料至公积金窗口申请。(注:提取上限单身1.2万元/年,已婚1.44万元/年)

在本市无住房且在本地连续三月缴存公积金,提供材料:
1.无房证明;
2.婚姻状况证明;
3.身份证;
4.银行卡。

0563-4036190

8

异地公积金贷款

在宁缴存公积金,外地买房,需根据购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贷款政策;
外地缴存公积金且连续缴存满6个月,在宁购房,可在公积金窗口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

根据所购买一手房/二手房材料有差别。共性材料:
1.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
3.银行卡;
4.房屋交易合同;
5.个人征信报告;
6.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

0563-4036190

9

户政

户口迁移(转入)

携带材料至迁入地所在派出所进行迁移,当天办结。(注:购房人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租房者迁入租房所在社区集体户)

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户口迁入宁国,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在宁购房)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在宁租房)有备案的租房合同。

0563-4035321

10

居民身份证办理(补办、换领等)

在宁任意派出所均可提交申请。

前期已录入指纹的无需材料,其他情况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0563-403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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