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436/202406-00045 组配分类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发布机构 胡乐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6-25 10:38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分配标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分配标准
信息来源 胡乐镇人民政府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分配标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分配标准 内容概述 分配标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坚持专账核算、专账管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竣工后,由乡镇(街道)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市综改办对项目复验后,根据项目审计结果将资金拨付到各乡镇(街道)。

【分配标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分配标准

分配标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坚持专账核算、专账管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竣工后,由乡镇(街道)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市综改办对项目复验后,根据项目审计结果将资金拨付到各乡镇(街道)。奖补资金拨付实行乡镇报账制,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乡镇(街道)财政所(分局)凭项目施工合同、验收表、审计报告及发票等相关资料,按照报账制的相关规定将资金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形成的村集体资产,乡镇要及时督促村级财务入账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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