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6XQ/202406-00052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发布机构 | 港口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6-28 16:4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洪涝期间食品安全风险提示,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信息来源 | 港口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洪涝期间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 内容概述 | 洪涝期间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
近期,南方多地持续出现强降雨,多地发生洪涝和地质灾害。由于洪水常伴有食物浸泡、污染霉变等情况,为确保广大群众饮食安全,特作如下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设备设施消毒
洪水可能导致厨房设备和餐具受到污染。洪水过后,要及时清除室内外淤泥、垃圾、积水,防止蚊蝇、老鼠、蟑螂孳生。被水淹过的厨房和厨具、餐具在重新使用前,要全面清洁、消毒。
确保水源安全
洪水可能影响供水系统,餐饮单位在重新开业前应确保使用的水源安全无污染,必要时应进行水质检测。不直接使用未经处理的地表水及井水,不用污水冲洗餐具和蔬菜水果,必要时购买桶(瓶)装水。
严格食材检查
洪水过后,部分食材可能受到污染。被水淹过的餐饮单位在重新营业前,必须对库存食材进行严格检查。一旦发现有霉变、存在污染迹象的食材,应及时清理,下架销毁,禁止使用。
洪水过后,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餐饮单位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协助其尽快恢复正常营业,维护市场秩序,确保食品安全。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餐饮单位,将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市场秩序和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