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83081862F/202407-00036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08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宁国市新兴养禽有限公司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导航 |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新兴养禽有限公司 | 内容概述 | 宁国市新兴养禽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皖宣环﹝宁﹞罚﹝2024﹞25号 |
处罚名称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该公司自2022年以来每半年度开展一次自行监测与排污许可证要求的“锅炉废气林格曼黑度、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每月做一次自行监测废水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流量、大肠菌群数每季度做一次自行监测”监测频次不符 |
处罚依据 | 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宁国市新兴养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881694109587M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潘** |
处罚结果 | 处罚款人民币陆万陆仟捌佰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7-08 |
处罚机关 |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
地方编码 | 341881 |
备注 | |
公示期限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