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407-00113 组配分类 结果信息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发文日期 2024-07-15 16:12
发布文号 关键词 结果信息
信息来源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导航 卫生、体育
信息名称 宁国市卫健委2024年7月份行政处罚事项办理情况一览表(第二批) 内容概述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公示截止期处罚机关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来源单位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当前状态公示期限地方编码数据更新时间戳公开状态信息项名称处罚名称宁国市约定小董发型设计屋个体工商户92341881MA2QQ3JL7J董诗芬身份证342524********091X宣宁卫公罚〔2024〕3号《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宁国市约定小董

宁国市卫健委2024年7月份行政处罚事项办理情况一览表(第二批)

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宁国市约定小董发型设计屋 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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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JL7J

董诗芬 身份证

34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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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X

宣宁卫公罚〔2024〕3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 宁国市约定小董发型设计屋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董诗芬、穆建华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罚款 警告;罚款 0.1 2024/07/11 2099/12/31 2025/07/10 宁国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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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年 341881 2024/07/11 公开 宁国市约定小董发型设计屋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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