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63J/202407-00010 组配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发文日期 2024-07-08 17:00
发布文号 发改审批〔2024〕98号 关键词 【2407-341881-04-05-710266】关于宁国市云梯畲族乡白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信息来源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导航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信息名称 【2407-341881-04-05-710266】关于宁国市云梯畲族乡白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内容概述 宁国市云梯畲族乡人民政府:你单位《关于申请宁国市云梯畲族乡白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报告》(云政字〔2024〕6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一、根据你单位申请,该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农田生产力,促进农民增收。

【2407-341881-04-05-710266】关于宁国市云梯畲族乡白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宁国市云梯畲族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宁国市云梯畲族乡白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报告》(云政字〔2024〕6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你单位申请,该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农田生产力,促进农民增收。同意由你单位作为项目法人组织实施。
二、项目代码:2407-341881-04-05-710266
三、项目地点:云梯畲族乡白鹿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沟渠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为62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农业农村局拨付及乡政府自筹。
六、下一步要求:
1.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完善相关建设手续,落实项目资金,并按程序报批。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把工程质量,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条件,加强项目管理。
2.已经批复的项目,如需对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规模和内容进行重大变更,项目单位应及时向原批复机关报告。
七、本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8日

抄送:市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发展中心、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数据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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