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60X/202407-00079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16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导航 | |
信息名称 |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内容概述 |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宁自然资规执罚﹝2024﹞12号 |
处罚名称 | |
处罚类别 | 其他-退还 |
处罚事由 | 你单位于2022年3月至6月期间在未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及征收手续的情况下分别通过出让和划拨方式将安徽中达滑动轴承有限公司地块及柏枧路地块地块向安徽中达滑动轴承有限公司和宁国宁港水安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供地。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1702711708013U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金* |
处罚结果 | 1.违法批准占用安徽中达滑动轴承有限公司地块0.23亩土地及柏枧路地块0.7亩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 2.将违法批准占用的安徽中达滑动轴承有限公司地块0.23亩土地及柏枧路地块0.7亩土地退还至原集体经济组织。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7-16 |
处罚机关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地方编码 | 341881 |
备注 | |
公示期限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