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394647658C/202407-00145 | 组配分类 | 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16 10:2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办理结果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主题导航 | 卫生、体育 |
信息名称 | 宁国金台口腔门诊部医疗广告审批公示 | 内容概述 |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许可审批书受理编号:2024071001号申请单位名称:宁国金台口腔门诊部申请单位地址:宁国市宁阳东路宁阳公园B1栋01-04号申请的许可事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审查情况:申请发布的医疗广告符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第26号令,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规定,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 |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许可审批书
受理编号:2024071001号
申请单位名称:宁国金台口腔门诊部
申请单位地址:宁国市宁阳东路宁阳公园B1栋01-04号
申请的许可事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审查情况:申请发布的医疗广告符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第26号令,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规定,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
行政许可决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及《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宣政〔2014〕39号)的有关规定。
行政许可决定的内容:以经审查同意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为准。
窗口受理:朱丹妮
审核人:王荟
行政机关负责人:陈淑海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