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99802061L/202407-00025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16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安徽松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导航 | |
信息名称 | 安徽松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内容概述 | 安徽松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宁市监处罚﹝2024﹞7-31号 |
处罚名称 |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事由 | 当事人生产销售标识不符合规定和未依照规定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三项和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安徽松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881MA8N997E52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黄** |
处罚结果 | 没收违法所得300元上缴国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7-16 |
处罚机关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地方编码 | 341881 |
备注 | |
公示期限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