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407-00149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发文日期 2024-07-19 00:00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天湖街道汤枫卫生室
信息来源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导航
信息名称 天湖街道汤枫卫生室 内容概述 天湖街道汤枫卫生室

天湖街道汤枫卫生室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宣宁卫传罚﹝2024﹞2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事由 天湖街道汤枫卫生室使用过期的75%酒精(有效期至2023年5月1日)用于患者血糖检测时的皮肤消毒;在使用第一类消毒产品前未索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备案凭证复印件未建立并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处罚依据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湖街道汤枫卫生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341881MJB1378904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洪**
处罚结果 1.警告,2.罚款21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7-19
处罚机关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方编码 341881
备注
公示期限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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