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6475761XE/202406-00089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20 17:1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 主题导航 | 农业、林业、水利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市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第152号建议的答复函 | 内容概述 | 刘道林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已建成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后期管护资金的建议》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总目标和“点上出彩、线上提升、面上改观”的总体思路,按照每年建设4—6个省级中心村逐步推进,目前已建成省级中心村49个,在建省级中心村12个,极大改善了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连续多年获评省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 |
刘道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已建成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后期管护资金的建议》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总目标和“点上出彩、线上提升、面上改观”的总体思路,按照每年建设4—6个省级中心村逐步推进,目前已建成省级中心村49个,在建省级中心村12个,极大改善了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连续多年获评省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我市自2013年启动省级中心村建设、2014年首批5个省级中心村建成后,即开始对已建省级中心村进行长效管护考核,多年来不断完善《宁国市美丽乡村长效管护考核办法》,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美丽乡村长效管护机制。建成后的省级中心村由村集体进行日常管护,市财政预算按照3万元/村标准安排年度管护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每半年考核一次,年底根据管护成效给予3.6、3、2.4 万元管护资金,管护成绩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成绩,多年来,全市各省级中心村均管护较好。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结合工作职能,下一步继续加强已建成省级中心村长效管护工作。
一是完善后续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宁国市和美乡村建设长效管护办法》,明确工作要求,规范管护流程,细化管护责任,严格考核兑现,强化管护工作跟进和落实。引导村民主动参与村庄管护,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激励、有监督,实现垃圾、污水、改厕、绿化、公共设施维护等长效管护。
二是继续落实财政管护资金。和美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性的、全局性的工作,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需要持续投入、久久为功。在资金保障方面,按照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和社会资助相结合的经费分担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将积极对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同时整合涉农项目,争取提高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后期管护资金标准。
三是推动乡村管护向运营转变。和美乡村建成后,形成了大量的有形资产,如果仅依靠财政拨付的补助资金,为了管护而“管护”,必然会造成后续管护费用巨大且无以为继,探索将乡村长效管护向村庄运营转变,把这些项目“资产”转化成能够为乡村可持续发展提供收益的“现金流”,实现乡村建设由“输血”向“造血”转变,真正建成“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和美乡村,实现和美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目标。
感谢您对我市和美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