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15Y/202404-00220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4-04-15 11:10
发布文号 河办发〔2024〕35 号 关键词 政策文件
信息来源 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村(社区)、直属各单位:清明将至,上坟扫墓、燃放烟花爆竹、进山旅游人员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加之近日天气晴朗,气温回升较快,森林火险等级增高,森林防火形势日益严峻。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直属各单位:

  清明将至,上坟扫墓、燃放烟花爆竹、进山旅游人员大 幅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加之近日天气晴朗,气温 回升较快,森林火险等级增高,森林防火形势日益严峻。为 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提高林区群众森 林防火意识,切实保护我街道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安全,现就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 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精心部署,强化落实,全面 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真正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山 头、地头、人头,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一旦发生森林 火灾,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坚决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二、发动宣传,倡导文明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作用, 通过多种渠道、各类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使得“进 入林区、防火第一”的观念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倡导文明 祭祖,摈弃上坟烧纸、燃香放炮等传统习俗,积极引导群众 采取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等文明方式,真正做到“文明祭奠, 平安清明”。

三、强化管理,消除隐患各村要组织专门力量,对重点人群落实专人监护;对重 点地段要加大巡查力度,严看死守;对公墓等重点区域在重 要时段(6 点至 18 点)要有村、组干部专人看管,做好野外 火源管控,禁止一切生产和非生产性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 生。对违章用火引发的火灾案件,将予以严厉打击。

四、完善预案,充分准备各村要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充实护林防火应 急小分队,完善装备,做好应对突发火情的各项准备工作, 随时准备进入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拉得出、 用得上”,将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同时牢固树立“以人为 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自身防护,避免因扑救森林火 灾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严格值守,畅通信息各村要在重点时段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不脱岗、不漏岗;在醒目位置公布防火值班电话, 严格执行森林火情归口管理,实行“火情必报、逐级上报、 报扑同步”,畅通信息,确保实现清明期间森林火灾零发生。


抄: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宁国市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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