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407-00093 | 组配分类 | 招生政策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22 17:0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招生政策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宁阳学校河沥校区(小学部)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 内容概述 | 根据《宁国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24年度秋季招生,结合本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生入学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
根据《宁国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24年度秋季招生,结合本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入学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建立招生工作公告制、招生过程监督制、招生结果公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划片、就近、免试、足龄原则。
二、招生入学对象:
划片范围内的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入学办法:
1.入学对象凭其法定监护人在划定的招生学校片区内,具有完全产权的不动产住宅产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户口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查验合格证开学后提交)到学校登记,户口与房产不一致的,以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为准。经学校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入学手续。
2.招生范围:
①东津河以东--东城大道以南--青山路以西以南--畈村巷--宁广路交叉口--梅林路至老虎山止以西区域。
区域中的主要居民点:金桥湾、尚城留香苑、燕子山安置区、百合家园CDEF区、河沥商贸街AB区、文欣.津江庭院、鑫隆小区等。
②皖赣铁路以东--胡乐路以南-东津河以西区域内一年级新生也可选择就读宁阳学校河沥校区小学部。
区域中的主要居民点:蔬菜村、锦隆公寓、燕津花园、三鼎园竹园、东津花园、坞村、滨河花园等。
3.房产证及其他房产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
登记户口与房产不一致的,以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为准。房产证明材料是入学监护人(父母)单独所有,还须提供监护人(父母)的结婚证。
作为入学依据的房产,其用途(性质)为住宅用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根据2018年出台的二手房入学政策,2024年入学依据的房产,其名下必须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片区学校就读(指2019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
对通过伪造产权、户籍等虚假材料或其他违规方式进入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清退,并将信息上报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
四、登记审核方式
1.线下登记
对于不熟悉“线上”预登记操作的家长,可以直接携带户口簿、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出生证等原件(或电子证照)和复印件到学校现场登记、审核。
2.线上登记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可在7月23日-7月26日通过“皖事通·立马办”APP上的“教育入学一件事”服务登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服务登记系统”,线上填写信息、提交材料进行报名。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对其填报资料进行线上审核,线上审核通过的直接录取,家长无需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注:资料填报需完整,上传资料的图片需清晰,否则审核无法通过,需到校进行现场审核),具体流程如下:1.登录“皖事通·立马办”APP,首页搜索关键词“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服务页面。2.切换“地区(市-区县)”并选择“入学登记类型”。3.按页面提示填写所需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点击“提交”。4.登记信息提交完成后,可查看登记信息,点击“查看详情”可查看审核状态。5.报名后,如家长发现填报信息有误,在未进入审核环节之前可点击“撤回”进行修改;如学校或教育局审核未通过,可点击“继续修改”进行修改。请耐心等待学校和教体局审核,若不清楚审核时间或有其他疑问,请咨询登记学校。
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7月26日,逾期将关闭。
五、登记时间
2024年7月23日-26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六、登记地点
谐美楼一楼一(3)班、一(4)班教室
九、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7月10日前:学校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招生公告,上报教体局。
7月11日-12日:教体局审核学校方案和公告。
7月13日:学校公布审核后的招生公告,同时开展宣传,接受咨询。
7月23日-26日: 各校片内学生、统筹安排学校手续齐全外来务工经商等人员子女预登记;享受政策入学人员子女到教体局预登记,送交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相关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材料报送教体局。
7月29日-7月30日:学校审核材料。
7月31日-8月2日:预录取名单公示(校门口橱窗公示)。
8月8日-8月9日: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9月1日:报名。
9月2日:开学。
9月6日前:拟入籍学生名单报教体局。
9月16日-9月18日:各校正式办理入籍手续。
本方案由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重大争议问题由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组研定。
八、其他相关事项及提示
招生咨询电话:18156309007(小学)
招生监督电话:13675635173 监督邮箱:372756424@qq.com
安排专门人员认真、耐心解答学生家长的咨询和投诉。
房产证及其他房产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房产证明材料不是入学监护人(父母)共有的,还须提供监护人(父母)的结婚证。
7月31日-8月2日:预录取名单公示(校门口橱窗公示)。
8月8日-8月9日:学校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