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机构名称 |
统筹部门 |
成员部门 |
平台职责 |
对口单位 |
联系电话 |
1 |
党政综合平台 |
党政综合办公室(挂牌:综合督查考核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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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统筹人大、纪委、人武部、党政综合办公室及秘书、文书、组织、宣传、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考核、督查、档案、后勤等方面人员力量和相关工作,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增强群团组织的工作活力和服务能力。 |
市纪委监委、市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编办、市直机关工委、巡察办、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党校、党史地方志室、融媒体中心、机关事务中心等19个单位业务,也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
4442113 |
2 |
经济发展平台 |
经济发展办公室(中心)(挂牌:生态文旅办公室(中心)) |
经济发展办公室(中心)、财政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中心)、集镇建设办公室(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汪溪供电所、农商行汪溪支行、邮储银行汪溪支行。 |
主要统筹经济发展办公室(中心)、财政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中心)、集镇建设办公室(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服务、科技服务、工业经济、水利建设、商贸经济、统计信息、交通运输、市场准入、村镇规划建设、文旅产业发展、公共资源交易、移民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经管理、智慧乡村、园区建设等方面人员力量和相关工作,着力推进乡村振兴、优化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 |
政府办、发改委、征管中心、科技局、经信局、财政局、住建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局、审计局、统计局、文旅局、数据资源局、招商合作中心、水库移民中心、经开区、科协、文联、工商联等22个单位业务,也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
0563-4442148 |
3 |
综合治理平台 |
综合治理办公室(中心)(挂牌:综合信息指挥室、应急管理站) |
综合治理办公室(中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 |
主要统筹综合治理办公室(中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及社会治安、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应急管理、矛盾化解、信访维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防范邪教、扫黄打非、扫黑除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安全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人员力量和相关工作,形成共创平安的合力。可依托综合治理平台,搭建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形成以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为中枢纽带的综合协调指挥体系和信息归集流转体系。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市平台交办、网格员采集、群众投诉反映等各渠道信息事件的汇总收集、分析研判、分流交办、调度指挥、执行处理、反馈督办等。 |
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等6个单位业务,也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
0563—4441548 |
4 |
综合执法平台 |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挂牌:生态环境站) |
综合行政执法办大队、汪溪园区城管中队、汪溪街道城管中队、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
统筹整合治安、城管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消防、文化旅游、公共卫生、劳动监察、农业、水利、农业生产经营、农业资源保护、农机安全监管、村镇建设等方面执法力量,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以授权、委托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实现区域内综合执法,主要负责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各乡镇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2018年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成果,按照权责一致、权随责走,依法下放、能放则放原则,进一步在梳理执法事项、规范执法流程、明确执法任务和责任、强化执法培训、加强执法力量等方面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履职到位、分工明确、协调顺畅。 |
应急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等6个单位业务及其他市直委托执法、联合执法涉及单位相关业务,也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
0563-4441602 |
5 |
为民服务平台 |
为民服务中心 |
为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鼎湖小学、汪溪初中、汪溪卫生院 |
主要统筹为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及扶贫、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公共法律服务、人社、民政、医保、残联、工商联等方面的审批服务力量,建立综合审批服务窗口,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门通办”,同时完善与党群综合平台、村(社区)以及家政、养老、志愿者等社会服务组织的协作联动机制,聚焦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提供审批服务和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 |
一般对口教体局、民政局、人社局、文旅局、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医保局、数据资源局、残联、红十字会、供销社、安材学校等13个单位业务及有关涉及单位相关业务,也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
0563—44415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