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407-00116 | 组配分类 | 招生计划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23 08:0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招生政策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开发区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 内容概述 | 根据市教体局《关于印发宁国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生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
根据市教体局《关于印发宁国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政策、录取结果、均衡分班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划片、就近、免试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就近入学,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
二、招生对象和范围
1.对象: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范围:
(1)片内生源:宁阳西路以西以北--万福路以西以南--钓鱼台路以西以北--凤形路以西以南--国泰路以南--双龙路以东--独山路以南区域。(见附图)
(2)外来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凭正式劳动合同(片内南山园区)、务工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记录单或营业执照(片内南山园区)(材料截止时间上推已连续6个月及以上)、户口簿等到学校登记。
三、招生限额
招生6个班,每班45人
四、登记手续
1.片内生源:符合我校招生片区的儿童家长须提供其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具有完全产权的不动产住宅产权证、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到学校登记。户口与房产不一致的,以实际居住地的不动产证(房产证)为准。不动产证明材料不是入学监护人(父母)共有的,还须提供监护人(父母)的结婚证;
作为入学依据的不动产,其用途(性质)为住宅用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根据2018年出台的二手房入学政策,2023年入学依据的不动产,其名下必须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我校(指2019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就读。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家长须提供出生证、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片内南山园区)正式劳动合同、务工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记录单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学校按照先片内学生、再手续齐全且满6个月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的顺序依次接收。如仍有空余学位,可自主招收部分手续不全但确有就学需要的外来学生。对外来生源过多难以容纳的,学校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或营业执照时间长短顺序等办法录取,未被录取的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额学位的学校就读。
五、报名安排
根据市教体局文件要求执行,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时间 |
工作内容 |
7月8日-7月10日 |
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招生公告,上报教体局。 |
7月11日 -7月12日 |
教体局审核学校方案和公告 |
7月13日 |
公布招生公告,开展宣传,接受咨询。 |
7月23日 -26日 |
片内学生、手续齐全外来务工经商等子女预登记(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 享受政策入学人员子女到教体局预登记,送交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相关单位审核后报送教体局。 |
7月29日-7月30日 |
学校审核材料;自主招生预登记。 |
7月31日- 8月2日 |
预录取学生名单公示。 |
8月8日-8月9日 |
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
9月1日 |
报名。 |
9月2日 |
开学。 |
六、登记方式及相关安排
网上登记:
1. 登录“皖事通·立马办”APP,在首页搜索关键词“教育入学一件事”以进入服务页面,切换“地区(市 - 区县)”,同时选择“入学登记类型”,依照页面提示填写所需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2.平台开通时间为7月23日-7月26日(共四天),逾期关闭。
现场登记:
若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无法进行线上登记的,也可以根据学校招生公告要求,于7月 23 日-7 月 26 日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开发区小学紫旭楼二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核实报名材料,留下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七、现场登记需携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需携带)
片内适龄儿童:房产证(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户口本、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凭其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具有完全产权的住房产权证明[根据2018年出台的二手房入学政策,2024年入学依据的房产,其名下必须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片区学校就读(指2019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到学校登记,户口与房产不一致的,以实际居住的房产证为准。
外来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营业执照或正式劳动合同、务工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记录单、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凭正式劳动合同、务工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记录单或营业执照(片内南山园区内、材料截止时间上推已连续6个月及以上)、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八、转入(出)学生学籍管理
起始年级未在本校就读,中途要求转回的,8月24日—28日可凭房产证、户口簿、转学证明等到学校提出申请,在学校班级未达到班额上限的前提下,可安排入学。毕业年级一般不予转学。中途转学的必须及时办理转学手续。
九、相关事项
工作时间:
上午8:00-11:30 ;
下午2:00—5:00。
招生咨询电话:13905638478 13865301643
招生监督电话:4013269(教体局教育科)4177066
(请各家长相互转告,并关注宁国市开发区小学微信公众号。)
宁国市开发区小学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