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407-00124 | 组配分类 | 学生评优奖励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26 15:17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学生评优奖励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开发区实验学校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 内容概述 | 一、三好学生(一)评选条件1、思想品德好(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关心时事政治,积极要求进步。 |
一、三好学生
(一)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关心时事政治,积极要求进步。
(2)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操行评分在95分以上。
(3)热爱集体,关心他人,为集体服务,能自觉主动地协助老师和班干部搞好工作。(4)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2、学习好
(1)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成绩优异。
(2)成续要求:各科总分排名居年级总人数前30%,单科不低于该科班级平均分数。
3、身体好
(1)坚持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2)认真上好“两课”(体育课、课外体育炼课),认真做好“两操”(课间操、眼保健操)。
(3)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心健康。
(4)体育锻炼达标,良好级以上,体育成绩80分以上(因病残修体育课的的学生除外)。
(二)评选办法
1、在评选活动中,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发扬民主,通过学生充分酝酿,并听取班委、支部和任课教师的意见。
2、由班主任按条件推荐出名单并写好书面材料,经年级组统一后报政教处审核。
3、政教处按照标准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按照加分标准加减分,推选出2倍于正式名单的学生进行公示,根据学生选举结果交学校评优小组最后确定正式推荐人。
二、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条件
1、可以授予“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必须是
班委会、团支委的委员。
2、符合三好学生的条件。
3、具有全心全意为班级和同学服务的思想,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积极、主动、独立地完成所担负的社会工作。
4、在各项活动中起到表率和模范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评选办法同“三好学生”
三、创三好积极分子
(一)、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操行评定95分上。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大部分科目优良,学科成绩及格。
3、体育成绩70分以上。
(二)评选办法同“三好学生”
四、优秀括音员、优秀升旗手、优秀编辑、优秀记者、优秀主持
(一)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操行评定“良”以上。
2、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
3、热心为全校同学服务,深受师生好评。
(二)评选办法
由政教处、学生办、团委会择优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