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注销】16号
根据《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注销登记。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 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宁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注销。联系电话:0563-4012133。
序号
16
不动产权利人
宁国县中溪密封件厂
(亚夏科噪声与振动技术(安徽)有限公司)
不动产证书号
宁国用(94)字第211号
不动产坐落
宁国市中溪镇
面积(㎡)
43497.1㎡(65.25亩)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