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60X/202407-00101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4-07-30 15:57
发布文号 关键词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信息来源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导航 国土资源、能源
信息名称 2024年7月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内容概述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备注宁自然资规执罚〔2024〕10号自然人何*身份证3425***1516宁自然资规执罚〔2024〕10号未经批准擅自采挖矿产资源未经批准在港口镇山门村擅自采挖矿产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安徽省国土资源系统实施矿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一条。

2024年7月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备注
宁自然资规执罚〔2024〕10号 自然人 何* 身份证 3425***1516 宁自然资规执罚〔2024〕10号 未经批准擅自采挖矿产资源 未经批准在港口镇山门村擅自采挖矿产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安徽省国土资源系统实施矿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一条。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剩余堆放在港口镇山门村老村委会旧址的山石(青石加砂土混合物)2173.97立方米,交由相关部门处置;2.共计处罚没款96285.38元。 1.560517 8.068021 2024/7/22 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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