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408-00042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发文日期 2024-08-01 00:00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宁国市兴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导航
信息名称 宁国市兴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内容概述 宁国市兴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宁国市兴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宣宁卫水罚﹝2024﹞1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2024年7月10日供应的出厂水游离氯余量为0.18mg/L,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中“0.3mg/L≤出厂水游离氯余量≤2mg/L”的规定
处罚依据 《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国市兴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81MA2TW2WQ33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
处罚结果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8-01
处罚机关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方编码 341881
备注
公示期限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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