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55631526X5/202408-00021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示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08 17:0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信息公示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人社局 | 主题导航 | 劳动、人事、监察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2024年第二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用人单位名单公示 | 内容概述 |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36号文件精神,现将宁国市2024年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自主申报的用人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8月8日-8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人社局反映。 |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36号文件精神,现将宁国市2024年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自主申报的用人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8月8日-8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0563-4022130
附件:宁国市2024年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用人单位名单
宁国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