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408-00023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发文日期 2024-08-05 00:00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安徽日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导航
信息名称 安徽日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内容概述 安徽日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日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皖宣环﹝宁﹞罚﹝2024﹞30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对该公司锅炉废气排放口开展废气检测,检测后发现:该公司燃生物质气燃气锅炉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折算浓度为43.7mg/m3、氮氧化物折算浓度为207mg/m3,颗粒物和氮氧化物均超过安徽日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及批复中载明的锅炉废气排放标准(颗粒物:20mg/m3、氮氧化物:50mg/m3)。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安徽日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81MA2W437G5C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胡**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8-05
处罚机关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地方编码 341881
备注
公示期限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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