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734/202408-00042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13 09:0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3号建议的答复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住建局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3号建议的答复函 | 内容概述 | 桂联发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对现有农村闲置危房实行有偿退出的建议”已收悉。 |
桂联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对现有农村闲置危房实行有偿退出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现将答复意见整理如下:
一、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户按要求申报危房改造,通过实施危房改造彻底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二、农村危旧房屋拆危补助
按照《关于印发宁国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安【2022】7号)文件要求,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主体,要自行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2022年11月前经鉴定为C、D级的农村危旧房屋进行拆除整治,市财政按照3000元/户补助乡镇(街道)(建新房未拆除旧房、单独拆除附属房屋的不纳入补助范围),今年起财政未将此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需属地引导农户自行进行措施保障房屋安全。
针对代表提出的问题,我局将积极响应,会同相关部门争取将此项纳入财政保障。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