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64753563W/202402-00225 | 组配分类 | 乡村振兴 |
发布机构 | 南极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2-28 08:1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乡村振兴年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2024年“乡村振兴年”活动实施方案 | 内容概述 |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宁国市2024年“乡村振兴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中央1号文件精神,围绕“两确保、三提升、两强化”,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久久为功,集中力量抓好办好一批群 |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宁国市2024年“乡村振兴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中央1号文件精神,围绕“两确保、三提升、两强化”,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久久为功,集中力量抓好办好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全市确保粮食种植面积16.9万亩,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实现规上农产品加工值增长10%以上,建设6个省级中心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村集体经营性总收入达1亿元,强村数量达95个,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保持同步。
三、工作措施
(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1.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扛稳粮食安全责任,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把粮食增产的重心放到大面积提高单产上。2024年稳定粮食面积16.9万亩,油料面积7.3万亩,新增设施蔬菜50亩。启动建设粮食物资储备库。按进度完成“三普”阶段性工作,开展成果汇总和运用。抓好生猪产能调控和“菜篮子”工程,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达0.55万头,规模猪场保有量4个。(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此项及以下任务分工均需各乡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2.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继续科学有效找回耕地,坚持耕地“找回”和“种植”相结合,防止耕地二次流失。建设高标准农田1.3万亩,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机制。改造撂荒地3200亩。启动建设万家水库,实施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工程,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8座、塘坝治理10个。(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
(二)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3.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动态监测帮扶机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继续扩大全市防返贫监测对象范围,做到“应纳尽纳”,防止“体外循环”。落实好基层网格员轮训及实绩评价,完善防返贫部门预警机制,及时加强数据比对、筛查返贫致贫风险。进一步压实市直部门及乡村两级的结对帮扶责任,确保市乡村三级帮扶干部上门率达100%,推动社会各类组织参与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确保50%以上的监测对象接受社会组织帮扶。做好上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提升市乡村三级工作水平,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稳步推进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建设,确保2024年衔接资金拨付率100%,用于支持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不低于70%。(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
(三)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4.加快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继续保持规上农产品加工位居宣城第一。加大对龙头企业的培育,加强在建重点农产品加工项目的跟踪服务,积极争创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依托汪溪现代农业产业园,突出紫燕食品龙头引领,建成投产恒满食品,加快推进思玛特二期、苗小坛项目建设。加大宁墩绿色食品产业园招商引资力度。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1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5.推动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全链条升级。推深做实“畜禽养殖”全产业链、做大做强“山核桃深加工”全产业链、扶优扶强“预制菜”全产业链,扎实做好“农头工尾、畜头肉尾、粮头食尾”增值大文章。立足山核桃、畜禽养殖优势产业和竹子、茶叶、中药材等特色产业,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加快推动产业链延长、价值链提升。纵深推进山核桃产业振兴,加快提升精深加工水平,持续提高山核桃产品品质和附加值。抢抓国家“以竹代塑”三年行动机遇,谋划推进一批竹材精深加工项目。支持茶叶、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发展中心)
6.提升农旅融合发展水平。完成“皖南川藏线”美丽公路建设,建成运营东入口集散中心、西村精品酒店、宣石博物馆,支持山门创建4A级景区,实施红杉林景区提升和板桥村景区化打造,启动东入口改造提升和恩龙文旅康养小镇二期、真也天境二期建设。启动建设青龙湾起步区二期和塘坞、许村高端民宿集群,建成滨湖绿道、森林步道。提质改造“皖南青藏线”,建成运营仙霞龙门滑雪场。支持乡村旅游发展,鼓励发展特色低空文旅、户外露营等新业态。新建旅游配套停车位500个、驿站3个。不断提升“皖南川藏·多彩宁国”品牌形象。(责任单位:市交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青龙湾管委会、市乡投集团)
7.强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发展,力争新增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农场10个,新培育农村电商主体15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8.推动农村改革农民增收。持续深化农村土地改革,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大力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不断增加农民增收渠道。扎实开展村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探索强村公司发展壮大路径,力争新增50万元强村5个。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完成15个村民组“小山变大山”改革,面积1.5万亩。持续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加快农村各类资源要素整合和市场化配置,推动资本下乡、能人兴乡,支持乡投集团整合各类资源,多元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共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林业发展中心、市乡投集团)
(四)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9.增强乡村规划引领效能。完成剩余28个村庄规划编制及专家评审。理清村庄发展思路、统筹安排各类资源、优化乡村地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实现村庄布局、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等“多规合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扎实推进“千万工程”。以入选安徽省10个“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重点县为契机,大力实施我市“1580”计划,建设一批彰显皖南地区山水徽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和省级中心村。2024年重点开展49个已建省级中心村长效管护,建成2023年度6个省级中心村,启动2024年度6个省级中心村建设。推进港口镇山门村省级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启动新一轮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规划,力争新增省级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3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1.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五清一改”重点自然村整治50个。完成1800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实现94%以上农村常住农户使用上无害化卫生厕所。完善优化“2251”厕所粪污清掏维修机制,使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完成13个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加快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加强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和源头治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12.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申报争取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两个专项债项目,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短板,助力持续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积极争取、高效组织落实中央、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支持农业农村产业振兴、高质量发展。实施移民后扶项目40个。推进农林水、文旅、交运三大类别市级重点调度项目中的48个乡村振兴类项目,为我市乡村振兴增添新动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林业发展中心、市移民服务中心、市乡投集团)
13.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争创省级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提质改造农村公路163公里,改造危桥4座,实施生命安全防护工程29.6公里。启动建设宣桐高速仙霞互通,G329小汪村及梅林段“二改一”,贯通南部山区东西向通道、方胡路。开展农田废旧杆线专项清理。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水质断面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实施偏远山区小微供水保障工程149处、解决1.4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持续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动态监测,改造危房45户。(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水利局)
14.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坚持城乡融合发展不动摇,进一步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规划的联动协同。大力培育德才兼备的教育、医疗人才队伍,着力构建优质的城乡医疗、教育服务体系。启动新一轮乡镇中小学合并。健全完善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创新优化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15.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完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加强入河排污口溯源治理和常态化监管。加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双减增效,建设化肥使用定额制示范点14个,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93.5%,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以重点农产品产地溯源系统和省农产品智慧监管平台为抓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2024年完成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第三次续报申报工作。持续开展“十年禁渔”。持续开展“一枝黄花”治理。持续推广山核桃林禁用除草剂。扎实开展矿山生态治理修复,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推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发展中心)
(五)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16.强化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坚持系统施策,注重成风化俗,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创新乡村治理抓手载体,组织和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到治理中来。做好第八批选派干部总结表彰和第九批选派干部轮换工作。加强乡村两级干部基层党建业务和工作能力培训。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的日常评价制度。持续深化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完善和压实村务监督。落实“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机制。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深入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纪委监委机关、市民政局)
17.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度挖掘宁国上海“小三线”、千年龙窑等文化资源,扎实推进艺术乡村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推进乡村德治建设。深化文明村镇创建,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开展丰富的群众性精神文化活动,提高农民群众文明素养。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文旅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
18.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强化村规民约激励约束功能,持续推进婚俗改革,加大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治理;持续推进殡葬改革,确保新增骨灰集中安葬率100%。强化正向引导,扩大推行清单制、积分制等有效办法。(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民政局)
19.建设平安乡村。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推广“握手言和”调解模式,深化社会治理创新。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早除小”,持续加强平安宁国建设。着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守好群众“钱袋子”。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20.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三农”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统筹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三农”工作领导水平。统筹发挥五大振兴专项小组牵头作用,实行常态化调度,形成一抓到底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健全上下联动协同推进机制,定期通报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强化党委农办机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21.完善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落实“四个优先”相关要求,将资源要素向农村区域倾斜。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2024年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不低于9.8%。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加快落实金融下乡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涉农贷款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对在乡村创业并符合条件的个体创业者、农业企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行)
22.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坚持把人才资源开发摆在优先位置,重点实施好科技下乡、能人返乡、青年留乡、企业兴乡“四乡工程”,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实施乡村振兴“耕耘者”“头雁”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180名。培育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挖掘培养乡村手工业者、能工巧匠、传统艺人。结合乡村产业特色,挖掘一批“土”专家,扶持培养一批农产品营销人员,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等具有经营理念的乡贤能手。(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五大振兴专项小组,各乡镇(街道)、村党组织,均要担当作为,不断增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久久为功,将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
(二)加强统筹调度。以“乡村振兴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大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调度力度,增加调度频次,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项小组不定时按不同主题召开调度会(联络员会议),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具体工作举措,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服务保障。
(三)加强工作落实。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出台涉农政策,且重要涉农政策出台前要征求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备案。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开展督查检查,定时开展督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宁国市2024年“乡村振兴年”活动量化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任务及目标 |
责任单位 |
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
||
1 |
稳定粮食面积16.9万亩,油料面积7.3万亩,新增设施蔬菜50亩。 |
市农业农村局 |
2 |
启动建设粮食物资储备库。 |
市发改委 |
3 |
按进度完成“三普”阶段性工作。 |
市农业农村局 |
4 |
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达0.55万头,规模猪场保有量4个。 |
市农业农村局 |
5 |
建设高标准农田1.3万亩。 |
市农业农村局 |
6 |
改造撂荒地3200亩。 |
市农业农村局 |
7 |
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8座、塘坝治理10个。 |
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
二、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
||
8 |
确保50%以上的防返贫监测对象接受社会组织帮扶。 |
市乡村振兴局 |
9 |
2024年衔接资金拨付率达100%,用于支持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不低于70%。 |
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 |
三、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
||
10 |
建成投产恒满食品,加快推进思玛特二期、苗小坛项目建设。 |
市农业农村局 |
11 |
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1家。 |
市农业农村局 |
12 |
谋划推进一批竹材精深加工项目。 |
市林业发展中心 |
13 |
完成“皖南川藏线”美丽公路建设。 |
市文旅局 |
14 |
启动建设青龙湾起步区二期和塘坞、许村高端民宿集群,建成滨湖绿道、森林步道。 |
市青龙湾管委会 |
15 |
提质改造“皖南青藏线”,建成运营仙霞龙门滑雪场。 |
市文旅局 |
16 |
新建旅游配套停车位500个、驿站3个。 |
市文旅局 |
17 |
力争新增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农场10个,新培育农村电商主体150个。 |
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
18 |
扎实开展村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探索强村公司发展壮大路径,力争新增50万元强村5个。 |
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 |
19 |
完成15个村民组“小山变大山”改革,面积1.5万亩。 |
市林业发展中心 |
20 |
持续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 |
市林业发展中心 |
四、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
||
21 |
完成剩余28个村庄规划编制及专家评审工作。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2 |
长效管护49个已建省级中心村,打造完成2023年度6个省级中心村,启动2024年度6个省级中心村建设。 |
市农业农村局 |
23 |
推进港口镇山门村省级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启动新一轮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规划,力争新增省级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3个。 |
市农业农村局 |
24 |
完成“五清一改”重点自然村整治50个。 |
市农业农村局 |
25 |
完成1800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 |
市农业农村局 |
26 |
完成13个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 |
市住建局 |
27 |
加快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加强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和源头治理。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28 |
申报争取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2个专项债项目。 |
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
29 |
实施移民后扶项目40个。 |
市移民服务中心 |
30 |
推进农林水、文旅、交运三大类别市级重点调度项目中的48个乡村振兴类项目。 |
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发展中心、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交运局 |
31 |
提质改造农村公路163公里,改造危桥4座,实施生命安全防护工程29.6公里。 |
市交运局 |
32 |
启动建设宣桐高速仙霞互通,G329小汪村及梅林段“二改一”,贯通南部山区东西向通道、方胡路。 |
市交运局 |
33 |
开展农田废旧杆线专项清理。 |
市经信局 |
34 |
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
市水利局 |
35 |
水质断面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
市水利局 |
36 |
实施偏远山区小微供水保障工程149处、解决1.4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
市水利局 |
37 |
持续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动态监测,改造危房45户。 |
市住建局 |
38 |
建设化肥使用定额制示范点14个,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93.5%,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 |
市农业农村局 |
39 |
完成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第三次续报申报工作。 |
市农业农村局 |
40 |
持续开展“十年禁渔”。 |
市农业农村局 |
41 |
持续开展“一枝黄花”治理。 |
市农业农村局 |
42 |
持续推广山核桃林禁用除草剂。 |
市林业发展中心 |
43 |
扎实开展矿山生态治理修复,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五、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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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做好第八批选派干部总结表彰和第九批选派干部轮换工作。 |
市委组织部 |
45 |
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 |
市委组织部 |
46 |
扎实推进艺术乡村建设。 |
市文旅局 |
47 |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 |
市委宣传部 |
48 |
持续推进殡葬改革,确保新增骨灰集中安葬率100%。 |
市民政局 |
49 |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早除小”,持续加强平安宁国建设。 |
市委政法委 |
50 |
着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守好群众“钱袋子”。 |
市公安局 |
51 |
扎实推进“八五”普法。 |
市司法局 |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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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2024年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不低于9.8%。 |
市财政局 |
53 |
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54 |
实施乡村振兴“耕耘者”“头雁”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180名。 |
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