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6475761XE/202408-00028 | 组配分类 | 通知通告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18 08:3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关于开展2024年我市天然水域第一批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的公示,通知通告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 主题导航 | 农业、林业、水利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24年我市天然水域第一批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的公示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皖农渔函〔2024〕423号)文件要求,2024年我市继续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活动分两批举行。 |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皖农渔函〔2024〕423号)文件要求,2024年我市继续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活动分两批举行。现将第一批增殖放流活动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放流地点:西津河水域胡乐镇胡乐村及鸿门村河段,中津河水域霞西镇霞西村河段,东津河水域中溪镇凤凰村河段。
二、放流的品种、规格及数量:
草鱼鱼苗(体长3cm以上):100万尾
三、放流时间:8月20日。
四、放流苗种供应单位: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
放流苗种通过询价采购,放流过程由宁国市公证处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加,并对本次放流活动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563-4022578
宁国市渔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