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60X/202408-00061 | 组配分类 | 自然资源登簿前公告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23 13:44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首次公告,自然资源登簿前公告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导航 | 国土资源、能源 / 公告 |
信息名称 | 不动产登记首次公告 | 内容概述 | 编号:(2024)14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 |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3日)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63-4012136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面积(房屋/土地)㎡ (房屋/土地)M2 |
用途 |
备注 |
14 |
刘建芳、周挺林 |
宁国市胡乐镇鸿门街道 |
宅基地、房屋 |
355.71/126 |
住宅 |
首次 |
宁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