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0111222F/202406-00066 | 组配分类 | 部门和专家解读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4-06-11 16:14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宁国市山核桃用工人员保险工作方案,部门和专家解读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政策简明问答】宁国市山核桃用工人员保险工作方案 | 内容概述 | 问:保险品种是什么? |
答:死亡伤残最高100万元/人,意外医疗10万元/人,住院津贴100元/天/人,每户累计赔付金额不超过200万元;3.保险期限:每年7月25日开始投保,保险生效日期农户自定,期限两个月;4.如存在农户之间互换和托管山场的,投保时,农户需向保险公司提供村委会或乡镇林业部门证明。
问:投保时间?
答:每年7月25日至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