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486344515H/202407-00013 组配分类 政策通知
发布机构 宁国市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4-07-27 15:15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商务、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政策通知
信息来源 宁国市商务局 主题导航 商贸、海关、旅游
信息名称 转发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及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4〕65号) 内容概述 《安徽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转发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及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4〕65号)

《安徽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遵循公开、择优、规范、高效的原则,专项用于试点县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商务厅共同管理。每年资金分配后,下达至县级财政部门,统筹用于本地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资金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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