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01T/202408-00012 | 组配分类 | 预警信息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21 18:1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预警信息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公安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警方提示】交通安全:关于机动车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通告 | 内容概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之规定,下列391辆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并办理注销登记,现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
宁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