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408-00053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28 17:21 |
发布文号 | 教行〔2024〕45号 | 关键词 | 通知公告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宁国市阳光幼教中心等6所幼儿园终止办学的批复 | 内容概述 | 阳光幼教中心、河沥津三角幼儿园、晓晓幼儿园、中鼎幼儿园、河沥街道苗苗幼儿园、成峰幼儿园:关于你园终止办学的申请已收悉。 |
阳光幼教中心、河沥津三角幼儿园、晓晓幼儿园、中鼎幼儿园、河沥街道苗苗幼儿园、成峰幼儿园:
关于你园终止办学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批复如下:
同意宁国市阳光幼教中心,办学许可证名称:宁国市阳光幼教中心;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4188160000058。自2024年8月31日起终止办学。
同意宁国市河沥津三角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名称:宁国市河沥津三角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4188160000078。自2024年8月31日起终止办学。
同意宁国市晓晓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名称:宁国市晓晓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4188160000508。自2024年8月31日起终止办学。
同意宁国市中鼎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名称:宁国市中鼎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4188160000160。自2024年8月31日起终止办学。
同意宁国市河沥街道苗苗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名称:宁国市河沥街道苗苗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4188160000210。自2024年8月31日起终止办学。
同意宁国市成峰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名称:宁国市成峰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4188160000518。自2024年8月31日起终止办学。
请你园接此批复后,及时到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等相关手续,妥善做好后续工作。
2024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