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87M/202408-0004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4-08-29 14:42
发布文号 宁交〔2024〕91 号 关键词 部门文件
信息来源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主题导航 工业、交通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经研究,现将《宁国市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印发《宁国市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现将《宁国市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宁国市公安局


2024 年 8 月 26 日


宁国市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规范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加大非法客运经营行为打击力度,维护交通运输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促进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研究,定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至 12 月 31 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通过源头综合控制、部门联合整治、集中长效治理等措施,加大对“黑车”等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城市客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周明宝 市交运局局长副组长:

王国林 市公安局副政委周毅芳 市交运局副局长

组员:

王孝辉 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

李西平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磊 市公安局情报大队教导员

秦晓翔 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秦晓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步骤

本次整治行动时间:2024 年 8 月至 2024 年12月。

(一)摸排、宣传阶段(820日至831日)。摸清全市范围内从事非法营运车辆底数,召开高度疑似非法营运车辆驾驶员约谈会;利用标语、宣传牌、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发布打击整治非法营运的通告和发放《致广大人民群众一封信》,使广大群众对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危害性有比较理性的认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向社会公布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处罚法律依据和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合法经营者积极举报。

(二)集中整治阶段(91日至1215日)。由交通运输、公安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队伍,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妨碍公务、阻挠执法、拒不配合的当事人从重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总结提高阶段(12 月 16 日至 12 月 31 日)。对开展的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系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非法营运整治的有效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此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确保非法营运问题得到长效治理。

四、工作任务

(一)重点查处非法营运“黑车”。严查非法营运的私家车、网约车及其它非法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车辆。将干扰出租车正常经营、非法从事“专线客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危害群众出行安全的非法车辆作为重点查处对象。

(二)打击非法经营活动的组织者。重点打击利用微信、QQ、电话等方式私下组织规模性非法“专线客运”经营行为。针对非法经营者通过微信、电话预约等方式组织客源隐蔽性强的情况,由公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固定证据,对一些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进行重点精准打击。

(三)规范合法营运车辆运营秩序。对客运车辆不按照核定站点停靠、不按核定线路运行、随意组客、拼客、无序揽客、拒载等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网约车等非法经营行为,以及以汽车租赁为名变相从事非法营运等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道路运输领域非法营运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安全稳定风险和事故隐患突出,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反映强烈。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始终保持高度警醒警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强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落实。

(二)精心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队各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对查处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行业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要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规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避免造成执法损失和执法效率不高等情况发生。。

(三)严格规范执法。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整治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四)畅通举报渠道。要指定专人负责对举报的受理、督办和回复,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信息,举报非法营运车辆,协助查处 “黑车”案件,坚持疏堵结合,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着力打压非法营运车辆的生存空间。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注重收集报送典型案例、经验做法,以及打击、整治、宣传等相关工作图片和视频资料,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和专项整治成效,引导社会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自觉乘坐合法合规车辆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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