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63J/202011-00027 | 组配分类 | 节能审查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 发文日期 | 2020-11-24 10:46 |
发布文号 | 发改能评〔2020〕23号 | 关键词 | 【2019-341862-34-03-028673】关于宁国市昌坚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工业机器人等用关键精密零部件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节能审查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 主题导航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2019-341862-34-03-028673】关于宁国市昌坚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工业机器人等用关键精密零部件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内容概述 | 宁国市昌坚机械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对年产30000吨工业机器人等用关键零部件项目进行节能审查的请示(宁昌坚〔2020〕01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
宁国市昌坚机械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年产30000吨工业机器人等用关键零部件项目进行节能审查的请示(宁昌坚〔2020〕01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专家评审报告,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2019-341862-34-03-028673。
二、该项目位于宁国经开区港口生态产业园,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为:建设生产车间、办公用房、仓库、设备机房、配电房等总建筑面积42577.9平方米;购置全自动造型生产线、熔解炉、自动化型砂处理系统、数控机床、智能物流等生产设备若干台套。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30000吨工业机器人等用关键精密零部件。
三、该项目主要消费能源种类为电力、天然气、柴油,耗能工质为新鲜水。项目建成运营后,年耗电3371.57万千瓦时、天然气63.54万立方米、柴油18.14吨、耗新鲜水54174.64吨,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4941.66吨标准煤(当量值)、10474.41吨标准煤(等价值)。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你单位在落实节能评审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和加强:
1.在项目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该项目的建设工艺节能设计、电气节能设计、给排水节能设计等;优化节能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加强各项能源的综合利用,提高项目整体能效水平。
2.在项目建设阶段,积极选用高效节能的用能产品和设备,采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节能措施与项目建设要做到“三同时”,确保项目的各项节能措施得到实施。
3.在项目建成后,各项能耗指标应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凡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予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并不得投入使用。
4.在项目运营阶段,应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加强设备运营能耗管理,积极倡导和营造全社会节能的氛围。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规模或能源消费量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六、请主动配合有关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和节能评审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报告项目有关事项。
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24日
抄送:宁国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务服务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局、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