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55631526X5/202409-00034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4-09-02 14:5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意见征集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人社局 | 主题导航 | 劳动、人事、监察 |
信息名称 | 关于征求《宁国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实施后评估意见建议的公告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城乡社会发展,保障城乡居民实现“老有所养”,本年度决定组织对我局起草已实施的《宁国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宁政规〔2018〕6号)开展实施后评估。 |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城乡社会发展,保障城乡居民实现“老有所养”,本年度决定组织对我局起草已实施的《宁国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宁政规〔2018〕6号)开展实施后评估。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建议:
一、 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9月9日。
二、征集方式
(一)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二)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宁国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城乡居保科,地址:宁国市人民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10办公室,邮编:242300。来信请注明“《宁国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实施后评估意见反馈”字样。
(三)电子邮件:请将反馈意见发送至ningguorsj@163.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宁国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实施后评估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宁国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宁政规〔2018〕6号)
(联系人:万子洛;联系电话:0563-4012693)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