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87M/202409-00010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4-09-04 08:51
发布文号 关键词 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主题导航 工业、交通
信息名称 关于注销道路运输资质超过180天未换证的通告 内容概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之规定,决定依法注销以下道路运输资质超过180天未申请延续的公司及个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关于注销道路运输资质超过180天未换证的通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之规定,决定依法注销以下道路运输资质超过180天未申请延续的公司及个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请相关公司和个体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自身情况尽速办理道路运输资质延续或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不交自行作废。

联系电话:0563-4036033

地址:宁国市市民之家三楼交通综合窗口

特此通告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202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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