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34952262G/202402-00131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4-02-29 08:5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行政处罚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应急局 | 主题导航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2月第二批行政处罚办理情况公示 | 内容概述 |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王小明(宁)应急罚〔2024〕1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王小明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其行为涉嫌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王小明 |
(宁)应急罚〔2024〕1号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 |
王小明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其行为涉嫌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
责令立即停止非法经营活动;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经营物品 |
责令立即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二万元人民币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三百四十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
2.000000 |
0.034000 |
2024/2/29 |
2025/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