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409-00024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4-09-09 15:4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通知公告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2024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及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义务教育学校:为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2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3〕79号)相关要求,结合宁国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
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2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3〕79号)相关要求,结合宁国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
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是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重点任务,也是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基本要求。各校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及早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开展,确保高质量完成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努力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良好的教育服务。
二、全面开展摸排,认真做好入学前登记
各校要以乡镇(街道)残联办事处和教体局提供的数据为依据,对属地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入学前登记,全面掌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和残疾情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年龄与义务教育入学年龄相同,必要时可适当提高。
三、落实“一人一案”,做好教育安置
各校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根据残疾儿童少年实际制订教育安置方案,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要坚持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为骨干,以送教上门等为补充,优先安排残疾程度较轻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或者到房产所属片区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对于中度残疾、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儿童少年,要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要通过送教上门的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在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适龄残疾儿童,也应进行教育安置,纳入学籍管理。
四、细化工作流程,完善残疾儿童入学资料
各校要成立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领导组,细化工作流程,不断完善残疾儿童入学资料。摸底工作一年2次,要有工作安排、摸底统计表及上报情况;残疾儿童个人资料,按“一人一档”完善资料。随班就读残疾儿童,要有一对一帮扶资料;送教上门残疾儿童,要有残疾证复印件、送教上门方案、送教教案、开展送教图片及相关报道等。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校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大力宣传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义务,并就招生入学的政策、流程以及群众关心的问题做好答疑解惑。要积极动员残疾儿童少年家长送孩子入学,依法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请各校于9月20日前将残疾儿童入学情况摸底工作开展情况及附表报教育科,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资料9月底完成。
附件:
1.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监测系统下发未入学儿童
2.2024年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统计表(1-4)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