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99802061L/202409-00004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发文日期 | 2024-09-02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宁国永旋钢结构有限公司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导航 | |
信息名称 | 宁国永旋钢结构有限公司 | 内容概述 | 宁国永旋钢结构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宁市监处罚﹝2024﹞7-34号 |
处罚名称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当事人在未取得有效合格的检验报告情况下使用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宁国永旋钢结构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881MA2W30N885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曾** |
处罚结果 | 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9-02 |
处罚机关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地方编码 | 341881 |
备注 | |
公示期限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