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52X0/202409-00044 | 组配分类 | 农业农村政策 |
发布机构 | 宁墩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9-04 15:1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农业农村政策 |
信息来源 | 宁墩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宁国市2024年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街道:经研究,现将《宁国市2024年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各乡、镇、街道:
经研究,现将《宁国市2024年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2024年9月3日
宁国市2024年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蔬菜基地建设工作,切实将“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到实处,围绕蔬菜基地生产、市场供应与质量安全,促进全市蔬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以提高“菜篮子”主要产品市场供应能力为目标,按照“生产稳定发展、质量安全可靠”的要求,统筹推进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切实发挥蔬菜基地功能作用,保障全市菜篮子有效供给,逐步提高市民对“菜篮子”产品的满意度。
二、项目实施内容和申报条件
(一)支持设施蔬菜大棚建设
申报条件:申报主体为新发展的保障性设施蔬菜基地,普通大棚集中新建面积不少于10亩,二代棚和连栋大棚新建面积不少于1000㎡。
申报材料:1、申报表;2、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种植大户身份证复印件;3、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申报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
(二)支持发展订单蔬菜
申报条件:申报主体与相关农业企业签订蔬菜生产订单合同,并开展生产,单个主体订单和生产面积不少于50亩。
申报材料:1、申报表;2、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种植大户身份证复印件;3、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4、订单合同复印件。
申报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
(三)支持“宁国市果蔬‘四新’引进及示范种植项目”
本项目由种植业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四)支持蔬菜(含食用菌)基地水肥一体化系统建设
申报条件:蔬菜(含食用菌)基地规模50亩以上,水肥一体化系统投资额10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1、申报表;2、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种植大户身份证复印件;3、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4、灌溉系统、水肥一体化系统建设佐证材料(发票、合同等)。
申报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
三、申报范围
开展蔬菜(含食用菌)种植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大户。
四、补助内容和奖补标准
2024年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共计20万元(新建保障性设施蔬菜基地实施先建后补)。各子项目资金分配如下,可根据申报情况调剂使用,不足部分折算补助。
补助项目 |
补助内容 |
补助标准 |
支持设施蔬菜大棚建设(2万元) |
普通大棚 |
2000元/亩 |
二代棚和连栋大棚 |
50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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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订单蔬菜(4万元) |
订单和生产面积 |
不超过200元/亩 |
支持果蔬“四新”引进及示范种植项目(6万元) |
试验示范等相关费用 |
6万元 |
支持蔬菜(含食用菌)基地水肥一体化系统建设(8万元) |
水肥一体化系统 |
按水肥一体化系统投资额的30%标准补助 |
五、实施步骤
(一)主体申报。各经营主体结合自身实际在规定时限内向所在乡镇(街道)进行申报,提交申报材料,申报表见附件。
(二)乡镇审核。乡镇(街道)对主体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及时报市种植业服务中心,过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姚蓉,电话:0563—4023720
(三)组织验收。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现场验收。
(四)实施奖补。经验收合格的按标准实施奖补。
附件:1.宁国市2024年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2.宁国市新建设施蔬菜大棚验收标准
附件1
宁国市2024年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申请人姓名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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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地址 |
主要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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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规模(亩) |
其中设施大棚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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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及主要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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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意见 |
负责人签名:(公章)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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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种植业服务中心意见 |
负责人签名:(公章)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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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验收小组 验收意见 |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年 月 日 |
附件2
宁国市新建设施蔬菜大棚验收标准
1.普通大棚:钢架大棚跨度6m及以上,拱杆采用热镀锌钢管,外径25mm,壁厚不少于1.2mm,肩高1.2m以上;拱杆间距0.8—1m,纵向拉杆3条以上,拉杆与棚头直杆采用铆接;塑料薄膜采用长寿防滴薄膜或po膜等,厚度不少于0.08mm。
2.二代棚:采用内外棚设计,其中外棚钢架大棚跨度8m及以上,拱杆采用热镀锌钢管,外径32mm,壁厚不少于1.5mm,肩高1.5m以上,间距0.9—1m,拉杆与棚头直杆采用铆接;塑料薄膜采用长寿防滴薄膜或po膜等,厚度不少于0.1mm;大棚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0年以上,采用内外棚构造,有伞形支撑,纵向拉杆不少于3条,采用推拉门或平开门。
3.连栋大棚:轻简型连栋塑料大棚的跨度尺寸为8.0m及以上,顶高3.5m。立柱由主立柱和四周副立柱组成,主立柱采用60X60X2.0mm或相近矩形热镀锌方管,间距4m;四周副立柱采用φ32mmX1.8mm热镀锌钢管,间距10m;拱杆和下弦杆采用φ32mmX1.5mm热镀锌钢管,间距1.0m;纵拉杆3道;天沟采用厚度1.8mm以上的热镀锌钢板;塑料薄膜采用长寿防滴薄膜或po膜等,厚度不少于0.1mm,安装防虫网和微喷滴灌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