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409-00046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发文日期 2024-09-13 15:52
发布文号 关键词 2024年度宁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规划计划
信息来源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导航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信息名称 2024年度宁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内容概述 2024年度宁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2024年度宁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2024年,宁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宗旨,为建设美丽宁国提供坚强执法保障,坚持依法执法、规范执法、优化执法,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锻造铁军队伍,严守环境安全底线。

一、严格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

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工作任务,更新完善“一单两库”,按照《宁国市生态环境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和《宁国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依法依规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按规定及时公开抽查检查结果,结合年度执法大练兵进一步提升环境问题发现能力,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二、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1.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专项执法检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等,对我市重点排污单位“三同时” 及自主验收开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相关环境违法行为。

2.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安徽省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安徽省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工作的意见》等,对重点排污单位持证排污、排污管理、台账及报告执行、自行监测联网率和完成率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不断提升排污许可监管效能,确保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公开、公平、公正推进。

3.入河排污口专项执法检查

根据《宣城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和规范全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强化水污染物入河管控,开展工业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协调推进入河排污口问题整治。

4.重点控制地表水断面流域涉水排污单位专项执法检查

根据分析研判重点地表水控制断面出现的异常线索,对相关地表水流域范围内涉水企业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打击违法排污企业。

5.化工园区(集中区)及化工企业环境问题专项执法检查。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化工行业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皖环函〔2022〕94号)要求,对全市化工园区(含集中区)和化工企业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提升园区和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推动企业绿色发展。

6.“三磷”行业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执法检查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三磷”行业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皖环办秘〔2022〕47号)有关要求,加强“三磷”企业监管,开展“三磷”企业环境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排查环境风险隐患,查处整治生态环境问题。

7.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3〕677号)要求,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监管,组织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督促属地排查整治水源地环境问题,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

8.打击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控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检查

根据省厅有关文件要求,会同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开展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其他执法检查任务根据专项执法检查情况适时开展。

9.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专项执法检查

根据每年省厅印发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相关要求,对全市重点涉气企业污染物排放、污染设施运行,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落实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10.秸秆禁烧监督检查

根据每年宣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于夏秋重点时段前印发的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秸秆禁烧监督检查工作。

11.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执法检查

根据省厅有关文件要求,严肃查处环评、监测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联合公安机关对该环保服务机构进行彻查,依法依规处理。

12.重点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异常核查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超标行为处理处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在接到自动监测数据异常信息或与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的线索之后,及时开展调查,查明超标原因,对查实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严厉打击超标排污和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13.环境风险隐患排查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3〕68号)要求,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三、切实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效能

1.加强联动执法交叉检查

健全跨区域联席会商机制,积极开展毗邻地区交叉联合执法活动,打击跨界环境污染事件。推动跨区域环境违法线索互通、调查取证互助,处理结果互认。通过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推动执法经验常态化交流,提升整体执法能力水平。

2.打造执法尖兵先锋队伍

围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安全保障等重点领域,按照宣城市生态环境执法提升年活动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有关部署,整合全市力量,充分调动和发挥青年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执法办案一线培养锻炼一支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的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青年队伍,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成绩在省、宣城市争先进位,推进全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充分运用非现场执法监管

充分发挥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控等信息技术的协同应用,提高监控信息的汇总分析能力,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减少现场执法频次,对重点单位实施远程监管,强化“非现场监管”在日常执法中的运用实践,实现对排污单位的科学执法和精准执法,逐步提高执法效能。

四、有关要求

1.依法规范开展执法检查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依法规范开展执法,严格按照年度计划明确的检查事项和时间安排,加大执法力度,综合运用四个配套办法等法律手段,严厉打击逃避监管、无证排污、非法处置固废、超标排污、篡 改伪 造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做到源头严控、过程严防、后果严惩,杜绝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统一规范使用执法文书、移动执法系统和执法记录仪,严格按要求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杜绝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不规范现象。

2.大力推行包容审慎执法

坚持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的执法原则,坚持教育指导为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把服务帮扶企业贯穿执法始终,既要精准发现问题,又要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积极为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提供“体检式”帮扶,用好免罚清单。积极开展“送法暖企”活动,上门送服务、解难题、促发展。准确把握柔性执法尺度,深化服务帮扶意识,助企高质量发展。

3.做实做细跟踪问题整改工作

加强调度督促,确保各项执法计划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按照全程跟踪、闭环管理的机制,每项执法检查任务做到执法前有方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逐条交办到位、整改到位、查处到位,检查完成有总结。通过执法检查,查处一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排污单位,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消除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4.着力锻造清廉执法铁军队伍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拥护”。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认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在工作中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清正廉洁、遵规守纪、公正严明,以风清气正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进一步锻造生态环境执法铁军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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