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409-00057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发文日期 2024-09-12 00:00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宁国市宏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导航
信息名称 宁国市宏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内容概述 宁国市宏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宁国市宏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宣宁卫职罚﹝2024﹞1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事由 未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对需要复查的张明明、王仕林、彭仕文、李茂强4名劳动者采取相应措施、未按规定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未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张明明、王仕林、彭仕文、李茂强4名劳动者
处罚依据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国市宏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81MA2WHCYQ4R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缪**
处罚结果 1.警告;2.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9-12
处罚机关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方编码 341881
备注
公示期限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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