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60X/202408-00106 | 组配分类 | 自然资源登簿前公告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15 10:2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自然资源登簿前公告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导航 | 国土资源、能源 / 公告 |
信息名称 |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 内容概述 | 2024【继承】14号申请人明晓峰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 |
2024【继承】14号
申请人明晓峰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因继承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现予公告。
14 |
14 |
权利人 |
明晓峰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
不动产坐落 |
宁国市河沥溪办事处长虹村月村组(原九宫村月村组) |
不动产面积(亩) |
27.5亩 |
用途 |
林权 |
备 注 |
被继承人宁本秀于2022年12月12日死亡,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被继承人宁本秀的上述遗产由明晓峰继承。 |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国市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大厅联系方式:0563-4012136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