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893G/202409-00012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文日期 | 2024-09-23 10:3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通知公告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主题导航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类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根据省经信厅《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和宣城市经信局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省示范平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符合《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企发〔2020〕4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三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要求线上提交申报材料。 |
各类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根据省经信厅《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和宣城市经信局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省示范平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企发〔2020〕4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三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要求线上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程序
实行网上申报,程序如下:
申报企业访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工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要求PDF格式,带公章)。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致电省工信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51-62871939、62871705。
三、有关要求
1.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2024年有效期满的省示范平台(见附件1)本次可重新申报。
2.网上申报平台开放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8时;申报单位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8日24时。
申报联系人:池莼、杨青
电话:4036056
附件:
1、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2、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