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734/202409-00082 | 组配分类 | 决策前预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4-09-05 16:0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决策前预公开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住建局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2024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相关情况的决策前预公开 | 内容概述 | 关于2024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相关情况的汇报一、基本情况依据安徽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印发《关于申报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计划的通知》(建保〔2023〕157号)文件要求,2023年10月份,我中心对接宁国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摸底调查后,对上申报2024年度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39套,分别为:港口园区职工宿舍楼项目(二期)140套、时代新能源公司宿舍楼199套。 |
关于2024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相关情况的汇报
一、基本情况
依据安徽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印发《关于申报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计划的通知》(建保〔2023〕157号)文件要求,2023年10月份,我中心对接宁国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摸底调查后,对上申报2024年度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39套,分别为:港口园区职工宿舍楼项目(二期)140套、时代新能源公司宿舍楼199套。2024年省财政厅、住建厅共下达补助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资金37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64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0万元。
(二)拟提请住建局党委会会议研究事项。
一是同意对安徽省宁国众益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所属的港口园区职工宿舍楼项目(二期)140套房屋和宁国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的房屋时代新能源公司宿舍楼199套房屋,认定为我市2024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项目认定书。
二是与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主体签订《宁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协议书》,规定后期运营管理事项,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按照认定项目的房屋套数比例将上级下达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补助资金374万元,补助到以上2个项目建设主体,具体为:宁国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219.54万元,安徽省宁国众益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154.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