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410-00035 组配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10-25 14:55
发布文号 关键词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信息来源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导航 国土资源、能源
信息名称 关于召开梅林镇、宁墩镇、霞西镇、仙霞镇、南极乡、万家乡、青龙乡和云梯畲族乡等8个乡镇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听证会的通告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根据省市统一工作部署,我市组织编制了梅林镇、宁墩镇、霞西镇、仙霞镇、南极乡、万家乡、青龙乡和云梯畲族乡等8个乡镇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关于召开梅林镇、宁墩镇、霞西镇、仙霞镇、南极乡、万家乡、青龙乡和云梯畲族乡等8个乡镇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听证会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根据省市统一工作部署,我市组织编制了梅林镇、宁墩镇、霞西镇、仙霞镇、南极乡、万家乡、青龙乡和云梯畲族乡等8个乡镇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目前,以上8个乡镇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经编制完成,为广泛凝聚共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及《国土空间规划公示公开规定(暂行)》有关要求,拟召开8个乡镇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梅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宁墩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霞西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仙霞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南极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万家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青龙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云梯畲族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暂定为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上午8:30在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320会议室召开(具体时间地点若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人。法人、其他组织、公民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申请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请持单位介绍信(公民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二)听证旁听人。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人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报名要求与申请听证代表一致)。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2024年10月25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

2.报名人员将报名表(附件)报送至邮箱:351651697@qq.com;报名邮件标题请注明“XXX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听证会报名”字样。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4年11月14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并在宁国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六、听证须知

1.8个乡镇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已分别于2024年9月30日、10月8日及9日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参加听证会的听证代表及听证旁听人自行下载。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规划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2.申请人应熟悉本地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规划发展状况。我局将依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及申请情况,在听证会前确定并通知参加听证会代表和旁听人。

3.听证代表一旦被确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

4.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5.听证会参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6.若报名时间截止前未收到任何听证申请,则不组织听证。


特此通告。


联系人:赖梦玲、周晗君  

联系方式:0563-4037541、0563-4037070。

邮箱:351651697@qq.com。

附件:宁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听证会报名表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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