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33014637M/201702-00063 | 组配分类 |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发布机构 | 汪溪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18-03-19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信息来源 | 汪溪街道办 | 主题导航 | |
信息名称 | 汪溪街道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来源、发放标准 | 内容概述 | 汪溪街道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政策和标准 |
发放形式:根据上级下达的投资控制指标和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积极组织乡、镇、街道办事处或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按照批准的项目规模执行。
资金来源: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的投入机制。我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央财政资金与地方财政资金配套比例为1∶0.4。地方财政分级配套比例为省总体上承担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80%以上,市、县级承担20%以下。